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转债代码:113654 转债简称:永 02 转债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 5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
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
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反馈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
见后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计划
(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
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
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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