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 记者 王宁宁 深圳报道】“在深无房的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每月最高提取额度由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新市民、青年人最高可提取当月应缴存额的全额用于支付房租。”
8月3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称深圳住建局)拟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拟普惠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至月缴存额的80%,并重点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于8月3日~8月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注意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深圳共有718.86万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合计1060.66亿元。其中,359.48万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83.77亿元,252.85万职工提取268.7亿元用于租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深圳新市民常女士告诉大河财立方记者:“相比此前的提取规定,新规明显宽松了许多。而且在深圳买不了房子,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交房租也挺好的,建议这项政策能在广东省内打通。”
据悉,为了进一步缓解深圳新市民、青年人、无房职工等人员的住房困难,此次《通知》主要调整了公积金提取的四个方面:
阶段性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深圳住建局拟在《通知》中明确,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自本通知施行之月起12个月内,提取该期间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提取;其中,新市民(非深圳市户籍)或者青年人(35周岁及以下)职工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
增设多子女家庭公积金倾斜性支持政策。拟明确对深圳市无房多子女家庭职工的支持举措,即二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最高可按申请当月应缴存额提取;若在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提供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则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应缴存额的限制。
加大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拟明确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规定条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
构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直付支持机制。拟明确职工承租经市住房主管部门认定的保租房,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以授权公积金中心每月将其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具备转入条件的保租房运营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以此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职工服务体验。另外,此举或可实现帮助职工从保租房运营机构获取免押金或减租金的优惠支持措施。
此外,《通知》还拟明确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应当如实申报信息、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提取方式和提取频率等其他要求。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大河财立方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站在深圳新市民的角度,提高公积金的提取额度这一点非常好,为给予新市民金融支持提供了新方向;其次,站在房地产的角度,意味着一线城市有宽松政策预期,虽然和实际上的买房不一样,但同样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强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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